2006年春季,西部地区和中部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200万学生免除了学杂费。2007年春季,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,惠及1.5亿农村学生和他们的家庭。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,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,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大幅度增长。修改颁布了《义务教育法》,对各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、素质教育的实施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等作出了法律规定。2006年,全国“两基”人口覆盖率提高到98%,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.58%。
2006年春季,西部地区和中部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5200万学生免除了学杂费。2007年春季,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全部免除,惠及1.5亿农村学生和他们的家庭。进行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,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国家财政保障范围,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大幅度增长。修改颁布了《义务教育法》,对各级政府举办义务教育的责任、素质教育的实施、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等作出了法律规定。2006年,全国“两基”人口覆盖率提高到98%,青壮年文盲率下降到3.58%。